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对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高交询价采购(2017)-01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采购一批警用装备(项目清单附后),包含但不限于物品运输、培训、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
2、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数量 |
1 |
警用0.5L保温水壶 |
藏蓝色不锈钢材质,水壶正面激光雕刻警徽图案和“警察”、“PPLICE”、“警用水壶”文字;容量标定值为500mL,允差为容量标定值的±5%;常温下24 小时,温度不低于38℃;漆膜附着力不小于1 级。 |
115个 |
2 |
警用1.5L保温水壶 |
藏蓝色不锈钢材质,水壶正面激光雕刻警徽图案和“警察”、“PPLICE”、“警用水壶”文字;容量标定值为1.5L,允差为容量标定值的±5%;常温下24 小时,温度不低于38℃;漆膜附着力不小于1 级。 |
5个 |
3 |
警用手提勘查灯 |
磨砂银色铝合金材质,手提式匀光照散,使用大功率LED光源,恒流驱动,确保工作时间内亮度不变,采用强光、弱光、爆闪、关的开关模式,强光使用时间不少于300分钟,弱光不少于600分钟。 |
7个 |
4 |
单警装备十件套 |
包括:伸缩警棍、金属手铐、多功能腰带、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壶、警用装备包、防割手套、警用急救包;全部为公安部单警入围厂家的产品。 |
1套 |
3、预算资金:17900元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全新产品
5、项目工期要求:在签定合同后3日内完成供货、培训、验收
6、质保期:3年
7、项目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8、标段划分:此次招标共设定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以上内容每页均要加盖公章。
6、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递交,并盖上公章。
五、报价文件报送截至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0月31日15:00前(北京时间,以收件时间为准)快件投递或直接送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106室(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北,联系人:彭先生,联系方法:0371—65884771);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11 月1日15 时00分;
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3楼会议室
3、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本次询价采购作废)。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采购方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4、本次询价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格。报价应包括货款、税费、运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次询价采购,询价小组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mobile28365365》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北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65884771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