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对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对接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对接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高交询价采购(2017)-014 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豫冀省界公安检查站视频调度会议系统按标准要求接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公安部、省公安厅可以通过该系统对豫冀省界公安检查站开展日常视频巡查和指挥调度。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软件研发、系统对接、竣工验收、质保、售后服务等。
2、系统建设标准: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厂家 |
主要配置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1 |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
TE30 |
华为 |
高清视频终端,一体式,支持H.264HP、H.264SVC,支持1080P30,支持2路输入输出高清接口,支持无线双流,1个10/100/1000M,内置摄像机、麦克风 |
40000元 |
1台 |
40000元 |
2 |
液晶电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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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英寸窄边框网络/LED电视,分辨率1080P,具有多个HDMI接口 |
4000元 |
1台 |
4000元 |
3 |
辅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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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高清音视频线材、电源、液晶电视支架等 |
3000元 |
1批 |
3000元 |
4 |
安装调试及培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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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
2500元 |
1批 |
2500元 |
5 |
总计 |
49500元 |
3、预算资金:49500元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全新产品;
5、施工工期要求:在签定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6、质保期:3年
7、项目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8、标段划分:此次招标共设定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以上内容每页均要加盖公章。
6、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袋封面样式递交,并盖上公章。
五、报价文件报送截至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0日15:00前(北京时间,以收件时间为准)快件投递或直接送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106室(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北,联系人:彭先生,联系方法:0371—65884771);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10 月13日15 时30分;
2、开标地点:京港澳高速公路豫冀省界公安检查站2楼会议室。
3、询价小组成员根据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比较,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所有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本次询价采购作废)。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采购方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4、本次询价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格。报价应包括货款、税费、运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次询价采购,询价小组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mobile28365365》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北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4757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2017年9月30日